征婚女硕士受骗生孩告百合网 婚恋网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2.12.17 17:00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解放日报 近日,北京某媒体刊发题为《征婚女硕士受骗生孩告百合网》的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对婚恋网站“实名制”的热议。回放:女硕士网站征婚受骗经过: 14日,记者联系上了这起婚恋诈骗事件的受害人小芳(化名)。小芳在起诉书中称,她是百合网注册的“诚信会员”,2010年10月通过百合网认识自称某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海峰。相识后,蒋海峰以为其代买某公司内部股骗取其10余万元,现蒋海峰已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经查,蒋海峰系已婚农民(蒋海峰认识小芳一个月后,于2010年11月结婚),其在百合网登记的信息除性别和姓名外,年龄、职业、收入、学历等信息均为虚构。 小芳认为,百合网在收费后未尽审慎的审核义务,致使其遭受金钱和身心的严重损失,故此向百合网索赔50万元。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相关人士13日表示,该院已受理此案,但尚未开庭。 争议:百合网是否审核不严? 在小芳看来,正是因为百合网对注册会员信息审核不严才导致了她后来上当受骗。据小芳介绍,蒋海峰告诉她自己出生于1974年,因为蒋海峰是诚信会员,身份已经通过认证,所以她相信了这一点。 百合网的系统信息显示,蒋海峰在百合网上的注册时间是2008年5月,他通过了身份通认证 (和公安部门联网进行认证的身份系统)和手机认证,且身份证信息显示其出生时间为1984年,这与他自称“1974年出生”的信息不符。 “蒋海峰当时通过认证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其实都是正确的,只不过他利用了与上市公司高管重名这一点实施了后面的诈骗。”百合网CEO田范江表示。 作为小芳的代理律师,兰和认为百合网构成了“合同违约”。“百合网应该对其实名的诚信会员的信息进行审慎的核查义务。”兰和说。 关注:实名制能否杜绝诈骗? “女硕士网络征婚受骗生子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婚恋网站实名制是否能够有效防范婚恋诈骗的关注。 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 《婚介行业服务标准》明确提出了征婚者实名登记的要求。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看来,单靠婚恋网站自身无法解决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问题,也无法杜绝婚恋纠纷。毕竟婚恋问题涉及很多公民的隐私信息。 原文链接:http://news.ccidnet.com/art/1032/20121217/456814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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