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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习俗:走贼.现在还有多少人能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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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5 11: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走贼日”也称“鹰婆叼鸡仔”。
   结婚是大喜的日子,这一天,最忌说不吉祥的话,做不吉祥的事。碰到人家办丧事更是要退避三舍,撞上了就认为是不祥之兆。但有一种婚事,偏偏要与家里的丧事同时举行。
   原来已经订了亲的男方家里,倘若死了父母、祖父祖母等亲人,结婚的日子就要推迟到对年或三年以后。为了不耽误婚期,体现死者儿孙业已成家、有福气、无后顾之忧,在死人未进山之前,就要把尚未过门的新妇提前娶过来,但不称“新娘”而称作孝妇。
   娶的时间得在午时之后,由新郎一个人到女方家里接新娘。把嫁妆装进纯盛,上面点上一盏灯,出门时新郎挑春盛在前,新娘不能浓妆艳抹,不能披红挂绿,只能穿便服,悄悄跟在后面。路人看见,都远远避开,时进黄昏,太阳西坠,乌鸦盘顶,不时传来凄厉的几声惨叫,那种情景与喜气洋洋的迎新娘,形成了鲜明对比,委实叫人心酸。这种不事张扬突如其来的迎娶行同做贼,又恰似老鹰叼小鸡,作被称作“走贼日”、“鹰婆叼鸡仔”。
   新娘抵家,必需举行两种仪式。首先是“探生”。到门前时,不能立即进入,先要在门外,探问死者是否“安康”,以示对死者的关切。这时,就得右家里的一位亲人站在门内,代死者回答“平安”,以“安慰”新娘。
   进门之后,不是进洞房,而要到大厅。亲人将预先在死者遗体前垂下的纱帐撂开,让新娘瞻仰遗体,叩首,痛苦,这叫“见刺次”。“见刺次”之后,新娘马上就要按媳妇或孙媳妇的身份披麻带孝、守灵。当晚自然也就省去了请客、闹洞房等仪礼。在丧事中带办婚事,花钱少,所以“走贼日”最为穷人所接受。富裕人家,也有在丧失办毕之后,追补设宴请客、闹洞房等事宜,而再热闹一番的习俗。
   娘家碰上这种情况,认为做新娘是女儿一生的头等大事,不能办得急促、马虎,据此而反对者也有之,但多遭舆论的谴责。不过,娘家的人表示接受者居多。即使开始不悦或不同意,经过亲戚朋友的劝说,最后还是让“鹰婆”把“鸡仔”叼走了。也有新娘“临阵”逃跑的,那是由于从前多早婚女孩年龄小,婚前上婆家机会少,对婆家的人还缺乏感情,一进门就要披麻带孝、守灵、搀扶死人下棺,有一种恐惧感,而逃回了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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