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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病人灌醉夺走她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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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1 10: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11月4日 地点:两岸咖啡(中医院对面) 倾诉人:民剑

  性别:男 年龄:37岁 职业:医生 记录整理:涓子

  挺拔的身材,修长的手指,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民剑干净的气质让人会忽略他的长相,如果他穿上白大褂,应该是一个吸引人的男人。

  1 幸福之家解体

  生命的前32年,我是一个好男人,好爸爸,好医生。

  从小我就喜欢拿针动刀,遇事冷静头脑清晰,大家都说我是天生学医的料,后来我真的做了医生。在外科,我是导师重点培养的对象,事业一帆风顺。我有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女儿,有车、有房。无论多晚回家,妻子总会为我按摩站得酸疼的腿,无论我有多累,只要女儿一个甜甜的微笑,我就会卸掉全身的疲劳。生活是如此宁静平和。

  然而这一切都在一天被打破了。

  我回家,门上插着一张纸,我以为那是平时发放到门上的小广告,然而打开了一看,上面有一张照片,我的妻子带着女儿和一个陌生男人,像一家3口似的面对镜头微笑留影,下面密密麻麻的一段文字,一眼扫过去,“破鞋、乱搞、私生子”之类的词涌进我的眼帘。

  左右看看我才发现,我们这栋楼里,几乎每扇门上都插着一张这样的A4的纸。

  我回家,再仔细看,发现女儿和这个男人长得有四五分相似。

  妻子回来,不等我发作,她就坦白了一切。男人是她的上司,早在和我结婚前他们就好上了,这段私情一直持续至今,至于女儿,当然不是我的。

  我的背脊窜上一阵寒意。一个朝夕相处共同生活了七八年、一个你绝对信任的深爱的女人,却有这样深的心机,这样可怕的行为,我不知道是否该嘲笑自己的愚蠢。没有更多的解释和央求,妻子已经提出了离婚。

  我离婚了,妻子带着女儿去投奔女儿真正的父亲,幸福的家庭一夜之间解体。当然,小区里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其中大部分是我的同事,于是,我成了被同情的对象。

  那种郁闷愤恨,百思不得其解的苦闷,到处被人指指点点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就像锋利的手术刀,刀刀都刺在我的心上。

  发生了如此的大事,站在手术台上的我,双手仍然绝没有一丝颤抖,那天从手术台上下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决定,从此以后,我将只做一个好医生。

  我决定放下所有的感情。就像那首歌里唱的,“给我一杯忘情水”,所有的真心真意,都去他的吧。

  2 我成了情场杀手

  离婚后,我变得玩世不恭,颓废消沉。不上班的时间,我就上网,去那些成人聊天室,通常只要两三个月,我就能找到一个猎物,互发照片,觉得尚可,就可以约会了。而一般把这些女人搞到了手,第二天我就会把她们拖到黑名单里,永不再见。

  在单位里,也有很多女同事对我有好感,我来者不拒。只要这点好感被我捉住了,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发动攻击,速战速决。渐渐地,我花心的名声传开了,可令我想不到的是,在那些女人的眼里,男人越坏,就越有一种危险的吸引人的魅力,她们怕我,却又禁不起我的诱惑。

  我的放浪让父母极为操心。母亲甚至哭求我收收心,再找个好女孩结婚,开始正常人的生活。可我根本不再相信任何女人。

  就这么晃荡了几年,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变化太大了。我好像没有了羞耻心,在我看来,任何女人都像猎物,而我对猎物的兴趣也在逐渐下降。别人叫我情场杀手,我表面不置可否,内心却惶恐不安,我没想到,发泄过后,反而是极度的空虚和无聊,没人关怀没人爱,我这才发觉自己太可怜。

  玫玫是因为急性阑尾炎住进我们医院的,当晚我是值班医生,就给她主了刀。这本是个不值一提的小手术,但第三天我去查房时,这个女孩在我查看刀口时红了脸,那种青涩的表情让我觉得有趣。

  她还是学生,一般来说,这样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不是我会下手的对象。但我很快发现,如果我跟她说话,她总是涨红了脸不敢看我的眼睛,而那双手,指尖竟微微发颤。

  拆线时我特意叫了女实习医生去给她拆,不料实习医生很快就跑回来告诉我,她有异常。我赶紧去查,她竟然是酒精过敏体质。经过治疗,才又好了。

  她该出院了,我特意调了班,不想给自己惹麻烦。结果这个小姑娘从护士那里弄到了我的手机号,她给我打电话,说要请我吃饭,想好好谢谢我。

  傻瓜都懂她在想什么。我干干脆脆地答应了。我给了她机会让她跑,她自己要往枪口上撞,怪得了谁?

  那天晚上的饭吃得很拘束。她话不多,发抖的手拿着筷子,弄得碗碟不停地响。我叫服务员拿了一瓶啤酒过来。她不肯,是我劝了又劝,才勉强喝了一杯。一杯下去,她就倒了。

  我把她背回了我的家。在她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帮她完成了她的第一次。说实话,我当时觉得自己特别无耻。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圆圆的,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她哇的一声哭了。然后啪啪打了我两个耳光,骂我是“流氓”。

  这两个耳光却把我打毛了,我说,“小姐,昨晚上你都不知道你喝醉了酒是个什么样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抱着我说爱我,难道你都不记得了?”

  她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穿上衣服落荒而逃。

  3 千依百顺的恋人

  一连三天,我的手机再没响。我心想,看你往哪里跑。

  下了班,我开着车去她学校找她。她一看见我,那脸色,血一涌,像桃花,真是好看。但她没有拒绝上我的车,也没有拒绝我带她出去吃饭。只是吃饭时,她再不肯喝啤酒。

  我有办法,我送她一大盒酒心巧克力,说是我的心意,不停让她吃……这样,第二天当她再醒的时候,我又告诉她,“你醉了,抱着我不放,不肯回家,我只好带你到我这儿来了。”

  她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年轻的脸上泪痕斑斑,让我突然想起了女儿。这么久了,我第一次感觉胸口酸酸的,很难过。

  我多了一个千依百顺的小情人。我生气,她大气都不敢喘,我给她一个微笑,她的眼睛会像星星一样突然点亮,我知道,我就是她的一切。只要我一个电话,无论她在做什么,她都会跑来见我;她把我的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她研究我的口味,研究我喜欢的音乐,各种爱好,过了不久,我再带她去台球室的时候,她居然也能抄杆打得像模像样了。她面对我时总是紧张不已,而她看我的眼神,总是充满了爱慕和钦佩。

  有次下了手术台,我精疲力尽地回到家,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她来了,轻轻地给我按摩,那一刹那间,前尘往事涌上心头,但我压抑住了,我说:“别碰我,满身臭汗,脏死了。”没等我说完她就回答,“我才不在意”,还调皮地在我的手上亲了一亲。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她。但是,我需要那种被人爱的感觉,看到她因为看见我而涨红的脸,那种腼腆害羞的表情,我就高兴。我把房子的钥匙配了一把给她,这样,她可以随时到我这里来。我甚至还把她带回家见了我的父母,我爸妈非常喜欢她,说她纯净,不浮躁,说能看得出来,她是真心喜欢我。

  我也曾想过我们是否有未来。她是家里的独女,家远在苏州,如果毕业了,她能抛弃她的父母来徐州跟着我吗?再说了,我们之间相差十来岁,我老了,她还年轻,谁能保证她一辈子这样爱我?如果再一次遭遇背叛,我该怎么办?

  我自己也是从年轻时走过来的,我能懂得,这个时候的爱,是一心一意毫无杂质的,我不想拒绝这样的爱,这种爱情,让我疲惫的心总算安静了下来。4 爱我的她离我而去

  但是这样的安静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大约半年,我就对我们的关系感觉到厌烦了,觉得她是个累赘。我那颗不安分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有好几次,我趁她不在带不同的女人回家。

  玫玫也许是察觉了吧,我对她冷淡下来,而且有那么多的暧昧电话和短信。但她不但没有查问,反而对我更好。那时她没去实习,天天在家给我做饭、煨汤,只要我回家,她就会给我放好洗澡水,给我按摩,叮嘱我“不要太累了”。我很烦,我跟她说,“这辈子我都不会结婚了,你也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是快点离开我吧。”

  每次她都会眼泪汪汪地看着我,我能看到她刻意忍耐的泪水,不知为什么,我更烦躁,就感觉自己踏进了一个沼泽,越陷越深似的。我想,无论如何,得让她走。

  那天我特意带了个女人回家。当时她不在,大概出去买东西了,房里还飘着藕汤的香气,在和那个女人接吻的时候,我似乎听到房门轻轻响了一响,然后,我就再也没有任何激情去做什么事了。

  那天晚上玫玫没有回来。后来一直都没有。家里的那些衣服、物品,在某天不见了。不久,我在单位收到了一个快递,里面是我家的钥匙。

  这个女孩,像个肥皂泡一样在阳光下消失了。有时候我都会有点恍惚,不知道这个爱我的人是不是真的出现过。

  我没想到,玫玫走了以后,我对一些游戏的爱情居然没有兴趣了。我不上网了,在生活里也彻底沉寂了。幸好唯一没变的是,我拿刀的手,仍然还是那么稳。

  就这样又过了半年多,前两天,有个女孩来找我,当着科室那么多人的面,她打了我一个耳光。她说,“不要脸的男人,害别人怀孕,又不敢承担责任,流氓。”

  我是第二次被人打骂了,我直觉是玫玫的朋友。果然是。玫玫在离开我回校之后,有晚突然大出血休克,被送到医院去确诊是宫外孕,输了血切除了一侧卵巢才保住了命。我说那我去看看她吧。女孩鄙夷地说,“她已经回苏州了,你休想再见到她。人在做天在看,当心报应,流氓!”

  我笑笑,没有说话。也许只在这时,我才发现,这个叫玫玫的女孩,真的从我生命里消失了吧。

  晚上值班,两点多时去消夜,隔壁一桌是群学生,我一眼看过去,居然有个女孩很像她。我盯着那边看了好几眼,越看越像。同事点了烧烤,叫了锅藕汤,当那股熟悉的气味飘过来时,不知为什么,毫无预警的,心里一酸,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远离“爱情毒品”

  就算是天下所有的人都背叛了你,你至少还有自己,还是应该对自己负责。

  人生的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也不会是一路沟沟坎坎。在一个地方摔倒,就应该自己爬起来,而不是像孩子耍赖一样倒地不起,怪路不好怨天尤人,滚一身的泥水,不但弄脏了自己,还把那个来扶你起来的人也弄脏了。

  游戏人生,游戏爱情,看似潇洒,不过是吸“爱情毒品”,是具没有爱的躯壳,行动物之本能罢了。以这样的心态,就算是有再多的爱放到手边,也只会被糟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民剑的某些行为,已经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如果任其发展,常言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面对这样一个没有心的男人,还是等他找回自己的心再说吧,女人最好不要奢望你的温情能打动他,否则,结局不过是以身饲虎。但愿他那悲伤的眼泪,是忏悔自新、重新热爱生活的真实表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11 11:12:57编辑过]
发表于 2010-11-11 22: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
发表于 2010-11-18 11: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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